古兰经 2:236 — 《母牛章》(阿尔-巴克拉)
在触碰她们或为她们设定嫁妆之前与妻子离婚,你并没有犯错。在这种情况下,你应该给予她们补偿——富人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,穷人也应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,给予公平的补偿。这是义人的责任。
[2:235] 你可以公开或保密地宣布与女性订婚,并不犯罪。真主知道你们会考虑她们。除非有正当的事情要商讨,不要私下见面。在她们的等待期满之前不要完成婚姻。你应该知道真主知道你内心的想法,要敬畏他。你应该知道真主是宽恕者,慈悲者。
[2:237] 若你在未与其发生关系之前便与其离婚,但在已经设定嫁妆之后,赔偿应为嫁妆的一半,除非她们自愿放弃权利,或导致离婚的一方选择放弃嫁妆。放弃是更接近正义的。你们应当保持友好关系。真主洞察你们所做的一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