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兰经 4:19 — 妇女(Al-Nesa')
信士们,你们不得非法地继承妇女遗留的财产,更不可违背她们的意愿。除非她们明确犯了通奸之罪,你们不得强迫她们放弃你们曾经赠予的任何东西。你们应当善待她们。如果你们不喜欢她们,也许你们不喜欢的是真主赋予其中许多善良的事物。
[4:18] 那些在死亡降临时才犯罪后悔的人,说:“现在我悔过了”,他们的悔过是不被接受的。同样,那些作为不信道者而死去的人,他们的悔过也是不被接受的。对于他们,我们已经准备了痛苦的惩罚。
[4:20] 如果你想要娶另一位妻子来取代你现在的妻子,并且你曾经给过她们任何贵重的东西,那么你不应该拿回你曾经给过她的任何东西。你会以欺诈、恶意和罪恶的方式来拿回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