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兰经 65:5 — 离婚(Al-Talaaq)
这是真主降示给你们的命令。凡敬畏真主的人,真主将赦免他的罪过,并且慷慨地奖赏他。
[65:4] 至于已经停经的妇女,如有疑惑,她们的等待期为三个月。至于那些不再经月经的妇女,如果发现怀孕,她们的等待期直到生产为止。凡是敬畏真主的人,真主会使他的事情变得容易。
[65:6] 你应该允许他们继续居住在与你同住的同一房屋内,不要让他们的生活变得如此痛苦以至于他们自行离开。如果他们怀孕,你应该负担直至他们生产。如果他们哺乳婴儿,你应该支付报酬。你应该保持友好的关系。如果有分歧,你可以雇佣另一名女性来哺乳婴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