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兰经 4:5 — 妇女(Al-Nesa')
不要把上帝托付给你们作为监护人的财产给那些幼稚的孤儿。你们应当从中供养他们,给他们衣服,善待他们。
[4:4] 你们应当公平地给予妇女她们的嫁妆。如果她们自愿放弃任何东西,那么你们可以接受,那是你们的合法权利。
[4:6] 当孤儿们到达青春期时,你们应当测试他们。一旦你们认为他们已经足够成熟,就应当把他们的财产交还给他们。不要急于奢侈地挥霍,不要在他们长大之前就匆忙动用。富裕的监护人不得收取任何报酬,而贫穷的监护人可以适当收费。当你们交还他们的财产时,应当有证人在场。真主足以作为审判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