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兰经 5:2 — 《宴席 (阿尔-玛艾达)》
信道的人哪,不可违犯真主的仪式,和圣月,和供奉的牲畜,和佩戴标记的项链,和前往圣殿(麦加清真寺)寻求主的恩赐和悦纳的人。朝觐之后,你们可以狩猎。不要因为仇恨而被激怒,不要因为曾经阻止你们前往圣寺的人而被激怒。你们应当在善事和敬畏事上互相合作,不要在罪恶和邪恶事上合作。你们应当敬畏真主。真主严厉地执行报应。
[5:1] 信士们,你们应当履行你们的契约。准许你们食用的是牲畜,除了在此明确禁止的。你们不得在朝觐期间打猎。真主随意制定命令。
[5:3] 对你们而言,是被禁止的:自死的动物、血液、猪肉*,以及专门献给除真主外的其他生灵的动物。自死的动物包括被勒死、被打死、从高处跌落、被角撞死、被野兽袭击而死的动物—除非在动物临死前你们能将其救活—以及在祭坛上献祭的动物。还有被赌博分割肉食;这是一种憎恶的行为。今天,不信道的人已对你们的宗教绝望;不要害怕他们,而应该敬畏真主。今天,我已为你们完成了你们的宗教,使我的恩典完善于你们,我已规定顺从作为你们的宗教。如果因饥荒被迫(食用被禁止的食物),而非故意犯罪,那么真主是至宽至慈的。